附件: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事项申报操作指南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事项申报操作指南
一、线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http://www.hlgena.gov.cn/,在页面中找到并点击“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界面。
2.初次使用本系统的申请人点击界面右上角“注册”。
3.申请人将信息填写齐全后,点击下方“注册”。
4.注册成功后,返回网上政务服务中心页面,一般应是已登录状态,此时点击“法人办事”。
5.在上方“搜索事项”中输入“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点击放大镜形状按钮或敲击回车键;或在下方列表中寻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发布、悬挂、张贴审批”,并点击“在线申请”。
6.进入申请界面后,点击“场景选择”。
7.个体工商户制作店招牌匾点击“独立式或大型户外广告”(红),然后下方点击“确认选择”;企业单位制作标牌、灯箱、广告屏、霓虹灯单体字等点击“独立支撑式户外广告设施”(蓝),然后下方点击“确认选择”。
8.在申请界面下方“申请材料”栏中,有8项需要递交的要件材料,资料下载中“样表”、“空表”均可下载,其中安全保证书和行政许可申请书须下载空表后,根据样表填写,其它材料根据样表由申请人自行准备。
9.然后在申请界面上方点击“在线申请”。
10.在页面下方浏览所需要件后,点击下方“我已确认...”前的方框,然后点击“开始申报”。
11.在此页面中所有红框信息必须填写,其中“申报企业”栏中点击“请选择”后方的下三角键,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选项。
12.填写完必填信息后,在此页面下方的“材料提交”栏中上传要件,各要件名称后的“空白表格”、“示例表格”点击仍可下载,点击“上传”即进入上传材料界面。
13.在弹出的界面窗口中,“材料合格标准”为要件要求,可通过鼠标滚轮或拖动右方隐秘的滚动条仔细阅读后,审视自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点击弹窗界面右上角“X”,退出弹窗,回到申请界面。
14-1.如阅读“材料合格标准”后自身材料不符合要求,在此界面中点击“保存表单”,否则直接关闭网页导致下次登录进入申请界面时仍需填写必填信息。
14-2.如根据“材料合格标准”重新准备好要件或要件符合“材料合格标准”要求,在弹窗界面点击“本地上传”,注意:上传材料按照要件名称一一对应,否则工作人员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15.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
16.材料全部上传完成后,在申请界面下方“签收方式”栏点击“窗口自取”(物流寄送暂未开通,开通时将另行通知),然后点击下方“下一步”
17.界面如下显示,则线上申报流程到此结束。点击下方“查看我的申请”可查询网上流程办理情况。
18.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接到短信,申请人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南一楼东侧政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即可。
二、线上补正
1.申请人接到需要补正的短信之后,登录http://www.hlgena.gov.cn/,在页面中找到并点击“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界面,登录后将鼠标移到右上角申请人的登录名称处,在弹出框点击“我的企业”
2.在申请人办件中心会显示材料补正的相关情况,点击蓝色区域。
3.进入该页面后,会显示申请人上传错误的文件名称,在该文件后方红色框内点击“已上传”,将正确的材料重新上传,然后点击蓝色框“补正完成”。
4.回到“我的企业”页面中,在左侧点击“待补正”,补正后的信息如图所示。
5.确认补正后,申请人的审核事项将不再出现在“待补正”中,如需查看,请点击左侧“审核中”进行查看,补正流程到此结束。
6.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接到短信,申请人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南一楼东侧政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即可。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