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培育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推动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2019年10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线下跨境电商园区、体验店、国内物流费、场地租赁费、检测费和人才培训等给予双向多领域支持。
为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优化综试区营商环境,拟对2020年11月26日-2021年7月31日期间(2020年11月25日前符合政策的企业已经兑现),符合《若干政策》资金补贴的企业予以兑现,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在和林新区注册企业同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新区经济发展招商服务局)。
附件:
1.关于促进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
2.提供资料清单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庞建新13238409786;张雅琼15124730268)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