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目前自治区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前期已出现多次明显降雨过程,多地局部强降雨已造成洪涝灾害损失,防汛抗旱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新区安排部署,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防汛工作是汛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落实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单位防汛准备工作到位。
二、健全组织,物资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安全责任制,要立足防汛,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防汛工作重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认真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队伍保障工作,确保物资、队伍准备到位。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和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检查重点主要有:一是防汛排涝设施、泵站等设施,施工现场排水等;二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基坑、边坡、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活动房、围墙等重点部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解决,消除隐患,确保汛期有关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四、加强值班,落实报告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在防汛期间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本区域的防汛情况,特别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2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