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宣传工作,更大范围宣传新区,拟在通往新区的呼朔高速公路呼和浩特入口处以及呼朔高速跨路天桥新区出口处,共四块高速路广告牌上,制作新区宣传标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服务中心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呼朔高速(呼市—和林格尔新区段)宣传服务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朔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根据相关规定由内蒙古高速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区公路广告经营管理的通知》(内交发〔2014〕786号)。
采购价格:四块广告牌(每块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共计费用不超15万元,实际费用据实结算。
二、公告期限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服务中心(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地址: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联系人:窦永强,联系电话:15608029295)。如无异议,公告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永强
联系地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西楼304房间
联系电话:15608029295
欢迎报名。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