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登录/注册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网站首页
  • 新区概况
  • 资讯中心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投资新区
统一标识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7 08:32 来源: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局 点击量:

相关供应商:

为满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的要求,我单位拟就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次询价。

一、询价内容

满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详情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报价期:公告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大楼一楼1102,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进行供应。

5、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6、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证明等相关材料。

(2)报价材料要求一式俩份盖章签字后递交本单位。

(3)本项目交付验收后付款。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

8、询价评审、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

1、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规格参数说明

2、政府采购询价报价单

联系人:翟贝莹    联系电话:15849136098


政策原文

  • 国家级新区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主办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政办公室承办


地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流量统计: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59

蒙ICP备17001976号-3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70号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70号
  • 网站首页
  • 新区概况
  • 资讯中心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投资新区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新区概况
  • 资讯中心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投资新区
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7 来源: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局

相关供应商:

为满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的要求,我单位拟就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次询价。

一、询价内容

满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详情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报价期:公告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大楼一楼1102,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进行供应。

5、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6、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证明等相关材料。

(2)报价材料要求一式俩份盖章签字后递交本单位。

(3)本项目交付验收后付款。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3)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

8、询价评审、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

1、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印刷品制作项目规格参数说明

2、政府采购询价报价单

联系人:翟贝莹    联系电话:15849136098


政策文件:

党政机关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主办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政办公室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59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1-7388011  投资热线:0471-7388888

地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蒙ICP备17001976号-3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70号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