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供应商:
2025年元旦及春节将至,为营造欢快、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单位计划对和林格尔新区金盛路各节点路口、和创街、数聚大街、恼木七太大桥两岸进行节日氛围提升。现开展相关采购工作,采购信息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次采购。
一、项目概述
1.采购名称
新区“元旦、春节”氛围提升采购
2.采购包、数量及预算
包/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费用 |
1 |
和林格尔新区“元旦、春节”氛围提升采购 |
1 项 |
29万元 |
3.服务地点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4.采购单位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5.采购内容
相关供应商需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方案设计,依据设计方案采购氛围提升所需材料,并将既有的约120组节日灯笼、2组灯笼墙造型、60套抱树灯饰融入到设计方案中再次安装利用(既有材料规格、造型详见附件),节日后按指定时间要求拆除。
二、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清单中须明确各项材料数量、单价、总价(包含税金等)及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报价期:请于2024年12月19日17:00前提交报价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大楼北楼202室(不接受邮寄),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付。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进行供应。
5、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报价材料要求纸质装订版一式俩份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后递交本单位(需提交盖章原件,提交彩印等复印件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采购实施内容交付验收合格后付款(质保期2个月),结算依据最终验收清单中数量、单价及总价据实结算。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公章及签字等)。
(2)报价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8、采购评审、定标原则:在每份报价文件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对供应商的报价、类似业绩、设计方案及后期维保等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设计方案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联系人:张震宇 联系电话:0471-7388189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