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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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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采购编制《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使用太仆寺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三批次建新区实施方案》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09:41 来源:自贸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点击量:

相关服务机构: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服务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对编制《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使用太仆寺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三批次建新区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踊跃参与本次报价。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编制《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使用太仆寺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三批次建新区实施方案》。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建新区实施方案围绕节余指标使用、用地合规、规划落地、平衡保障展开,主要包括:项目背景与编制依据、建新区区位与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情况、规划符合性分析、可行性论证、规划布局与用途安排、节余指标使用明细、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效益分析及附表附图,确保建新用地合法合规、指标落实、规划衔接、占补平衡、可落地实施。完成并取得建新方案审查意见。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质量标准:满足行业有关标准及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要求。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材料包含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拟派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5)相关业绩材料;

(6)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7)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和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二)报价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递交本单位(需提交盖章原件,提交彩印等复印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四、报价要求

(一)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邀请你单位进行一次性报价,最高限价为16万元。

(二)报价时须写明分项报价清单(应包含数量、单价、总价、税金等),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后,委托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总报价包括技术服务费、劳务费、人工费、相关税金、合理利润以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询价总报价中,一旦成交,供应商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三)请于2026年9月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北楼东401室(不接受邮寄),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五、中标方式

在每份报价文件均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若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的类似业绩、服务水平以及后期咨询服务等综合评审,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总部大楼)东401室

联系人:郭琛君

电  话:0471-738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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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编制《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使用太仆寺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三批次建新区实施方案》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自贸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相关服务机构: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服务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对编制《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使用太仆寺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三批次建新区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踊跃参与本次报价。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编制《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使用太仆寺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三批次建新区实施方案》。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建新区实施方案围绕节余指标使用、用地合规、规划落地、平衡保障展开,主要包括:项目背景与编制依据、建新区区位与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情况、规划符合性分析、可行性论证、规划布局与用途安排、节余指标使用明细、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效益分析及附表附图,确保建新用地合法合规、指标落实、规划衔接、占补平衡、可落地实施。完成并取得建新方案审查意见。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质量标准:满足行业有关标准及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要求。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材料包含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拟派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5)相关业绩材料;

(6)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7)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和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二)报价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递交本单位(需提交盖章原件,提交彩印等复印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四、报价要求

(一)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邀请你单位进行一次性报价,最高限价为16万元。

(二)报价时须写明分项报价清单(应包含数量、单价、总价、税金等),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后,委托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总报价包括技术服务费、劳务费、人工费、相关税金、合理利润以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询价总报价中,一旦成交,供应商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三)请于2026年9月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北楼东401室(不接受邮寄),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五、中标方式

在每份报价文件均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若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的类似业绩、服务水平以及后期咨询服务等综合评审,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总部大楼)东401室

联系人:郭琛君

电  话:0471-738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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