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说明
受理说明
受理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为了保证您的公开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阅读以下说明

一、本栏目只受理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交的政公开信息申请。

二、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信息”,如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如申请征地类等公开信息,需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或图片)等有关材料。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请通过新区门户网站中的领导信箱”栏目提交相关事项或者反映情况。

四、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带*为必填),所需信息情况尽量描述详尽、明确,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依法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五、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部门或受理部门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本系统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如查询不到进展情况或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471—738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