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意义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等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为契机,深入推进和林格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核心区建设,坚持数据驱动、包容创新、开放共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提高城市数字治理能力,构建“双轮驱动”空间布局,将和林格尔新区建设成为数聚北疆、引领全区、惠及首府的新一代数字经济创新示范新区。
(二)战略定位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核心区。以自治区创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为契机,适度超前部署高标准、高水平、低能耗大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水平,提高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构建集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服务于一体的新区IDC生态圈,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核心区。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导区。充分发挥大数据中心集群优势,全力发展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深度融合,赋能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数字经济作为高质量发展突破口,在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力量,打造自治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导区。
呼和浩特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引擎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叠加、放大、倍增作用,培育一批新平台、新模式、新业态,打造一批创新应用试点示范,为呼和浩特四大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服务支撑,赋能首府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打造呼和浩特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引擎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数据赋能,跨越发展。坚持产业主导,绿色集约。坚持融合带动,应用牵引。坚持开放共治,安全共享。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区数字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产业投资规模达到千亿级,数字经济产值达到300亿元。形成数字基础设施先进泛在、数字产业竞争力跨越式提升、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成效显著、数字创新体系完善高效的发展态势,全面建成全市数字经济核心聚集地。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7章,第1-2章,从国内国际角度分析了和林格尔新区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高度总结了和林格尔新区数字经济发展成效和存在问题。第3-4章,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结合新区实际,提出了新区“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构建云谷创新核和空港智造核“双核驱动”的数字经济空间布局。第5章,围绕数字产业化,打造数据为核心产业生态。从提升网络支撑能力、优化算力输出水平、促进数据价值释放方面提出发展举措。第6章,围绕产业数字化,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从数字+智能制造、数字+现代服务业、数字+生物技术、数字+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提出发展方向、工作举措以及重点项目工程。第7章,主要为保障措施内容,需要在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科学合理监督评估、加强数字人才建设、持续推进“三链”建设,深化对内对外开放,确保新区数字经济规划如期顺利实施。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