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主任、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朱建国,主持召开和林格尔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23次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云谷片区D05-03-01和E02-01-07地块规划条件审定事宜。
云谷片区D05-03-01地块位于盛世路西,云谷横28路北,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4.01公顷(约合210.11亩);云谷片区E02-01-07地块位于北方数据湖项目北,盛国路东,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0.34公顷(约合5.09亩)。以上规划条件的审定通过作为项目办理前期手续重要的一环,为项目的实施落地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新区各分管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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