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林格尔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规范工作程序。全力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进行解读。及时更新完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采购专栏公开新区政府采购信息。按时公开新区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通过和林格尔新区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全年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条。持续加大政民互动,新区网站开设了领导信箱、咨询投诉、征集调查等栏目,今年接收处理互动信件33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新区管委会未收到通过邮寄、当面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统一规范发布文件、重点领域等重要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文件修改废止、备案审查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新区网站运维和建设,切实提高新区网站管理水平。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把新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主平台、主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运营,建立新区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库,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1条,其中:通过新区网站公开570条,通过“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822条,通过“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微博公布信息245条,通过今日头条“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布信息1784条。
(五)监督保障。按照呼和浩特市2021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完成新区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参加呼和浩特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围绕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自治区政务公开八项地方标准试点工作和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和林格尔新区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新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目前没有专职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政府信息更新频次还不够快、质量还不够高,新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和林格尔新区将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事业单位考试、“绿色通道”人才引进等方式,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律规定,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多方式、多途径加强工作统筹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和林格尔新区未收到通过网站、邮寄、邮箱、电话等方式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不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新区能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自治区最优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