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管理,保障直达资金快速下达项目单位,及时惠企利民发挥效益。近日,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财政金融局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印发的《呼和浩特市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拟在资金支付环节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研究推进直达资金监控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衔接,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组织预算国库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要求,并指导预算单位规范操作预算执行监控系统数据导入、操作方法及操作流程,夯实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基础,运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日常监控。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后凡涉及直达资金的,加快审核和支付,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不发生违规将资金划转到实有资金账户、代管资金账户等问题。同时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支撑,加强直达资金支付监管,对出现的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单位,明确处理时限。
三是强化对接指导。按照“统筹兼顾、客观审慎、认真负责”的要求,加强沟通衔接,主动联系相关预算单位,对支出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采用电话核实、调阅资料、约谈和现场核查等方式,逐条与相关单位核实疑点信息,客观妥善处理,指导单位加强管理、按章办事,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
四是强化定期筛查。在做好日常监控的同时,每月统计分析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信息,涉及直达资金的事项,重点分析直达资金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找到症结、剖析原因、纠错纠偏、完善制度,确保直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