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林格尔新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职责清单》。职责清单全面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三管三必须”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新区管委会各层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从制度层面撬动新区上下做到职责、履责、尽责。
该职责清单,一是强化了管委会的领导责任,明确了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要求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是强化了部门齐抓共管,将部门划分为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综合部门、保障部门,从工作内容、履职事项、追责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重点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行业管理部门职责不清问题,对新区各部门各派驻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分工细化,按照“业务业态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进行了明确,消除监管空白和责任盲区;四是强化了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实,从安全防范、安全救援、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委会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