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11月15日,新区制定印发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重点对国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流程、纪律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今后选好用好中层管理人员提供了重要依据。
明确选拔任用条件。为加强各直属国有公司职工队伍建设,新区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国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对人员工作经历、任职时间、学历学位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积极选拔任用专业技术精、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骨干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优化选拔任用流程。新区各直属国有公司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的岗位和数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严格遵守纪律。新区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执行全程纪实、专项检查和“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选拔的公平性、规范性、严肃性。
新区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国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全面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汇聚磅礴力量。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