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办法》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就业创业人才,分为 A、B、C三类。
A类人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认定的一至六类“英才兴蒙”高层次人才、呼和浩特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当层次人才。
B类人才涵盖获得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学位人员、省级科技进步奖或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并能转化落地的人才、高薪企业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具有省部级荣誉称号或特定企业任职经历的人才等。
C类人才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学位人员、高级技师及取得特定成果的技能人才、获得专业技术成果的人才等。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