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部门、各直属国有公司、各派驻单位: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已经新区2022年第9次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自治区最优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二、全流程公开政务信息
(一)加大决策公开。及时公开党工委、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法定公开文件,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失效等情况。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按照“谁提出、谁起草”确定起草部门,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审议时,应同步将解读文件提交会议审议,并在文件制发后20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在新区网站公开。
(二)加大执行公开。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计划、执行措施、实施步骤等方面的公开。各部门要按照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反馈并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和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加大管理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履职责任等,并公开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服务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梳理列出服务事项目录和“企业零跑腿”服务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内容、获取方式等内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查询事项,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不断畅通公众信息在线查询渠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大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工程、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加强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每年应定期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含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变更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
三、全渠道扩大开放参与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起草文件和解读材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地采取新闻发布会、政策图解、微博微信、音频视频、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灵活多样的解读形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
(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工作举措的出台,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出现热点敏感问题时,主动及时回应。
(三)主动回应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强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动态发布后续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四)扩大公众参与。坚持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方式,统筹做好领导信箱、投诉咨询等群众诉求渠道交办任务的办理。持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办理流程,健全转办、分办、答复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全方位加强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新区各部门、各直属公司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新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朱建国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国富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分管领导)
副组长:王保平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徐艳国 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包德军 新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成 员:张学军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 雷 党群工作部部长
王 献 经济发展招商服务局局长
巩志云 规划建设局局长
白 璐 公共事业服务局局长
宋 铭 财政金融局局长
赵 军 政务服务局局长
金克乃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郭菊颖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 博 产业公司董事长
段慧森 基建公司董事长
贾建平 建设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新区政务公开培训、日常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并在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指南,畅通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建设,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公开事项标准,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厘清公开边界,解决“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在哪公开”等问题。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通过新区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方式集中公开。
(三)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栏目检索和下载等功能,将新区网站迁移至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强化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性。各责任部门要将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要将公开内容形成公开材料,报牵头部门审核后,送党群服务中心编发,在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凡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应同步在新区网站发布,将新区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同时做好与“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的信息联动,强化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实效。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保证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新区年度、季度绩效考核体系。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对新区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反向扣分,出现应公开未公开或未按规定时限公开的,每1项扣责任单位1分。季度考核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监控情况扣分,出现应公开未公开的或未按规定时限公开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1分。
政策解读: